2017四川泸县乡镇事业单位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公告【招3人】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川组通〔2016〕103号)文件精神,决定从泸县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泸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2007年以来全省统筹选聘、任满2个聘期、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目前在岗且在泸县服务的大学生村官(含2007年全省统筹选聘到社区的大学生干部)。对长期扎根基层且表现特别的,可适当放宽担任村“两委”任职条件。聘期时间以本次招聘报名结束之日履行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时间计算。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2月27日至2016年3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中共泸县委组织部,联系电话:2839893。
4.报名时所需材料:
(1)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历次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任职证明(当选证、聘书、任职文件等)、年度考核情况、创业成绩证明和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4份和电子文档;
(3)本人近期2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5.资格审查和公示:泸县县委组织部、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相关材料原件,并收取相关材料复印件。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将于2017年3月9日至18日在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和泸县县委组织部、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张贴公示。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的,将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四、考察
2017年3月20日至3月24日,泸县县委组织部、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为报考人员“德、能、勤、绩、廉”情况,考察要注重基层干部和群众评价。
五、体检
泸县县委组织部、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对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组织体检。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泸县县委组织部、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根据招聘条件和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和泸县县委组织部、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张贴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