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招5人】
(四)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www.jshahrss.gov.cn)、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hassy.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没有报到的或逾期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相关岗位聘用人员聘用后二年内未取得相关执业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考生另行择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淮安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和政策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淮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0517-80831611;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517-83671213;
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 0517-80321828
政策咨询电话:
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 0517-80321809。
本公告由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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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
2017年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doc
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
2017年3月13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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