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云和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16人公告公告【招16人】_中公网校
400-900-8885

2017浙江云和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16人公告公告【招16人】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30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云和县人力资源市场(云和县城北路21号,县府大院斜对面)。

3.报名办法。全部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考条件者须填写《2017年云和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自行下载,在岗在编人员须由有关单位在相应栏目内签署意见并盖章),提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并凭以下材料参加报名和接受资格审查: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或户籍证明)、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还应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须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须交纳考试费用80元/人,并凭《领取准考证凭证》于4月12日~13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到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领取准考证。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明,经审核后可免除考试费用。

4.计划核减与再次报名办法。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计划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分别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予以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岗位计划的人员可再次报名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再次报名时间、地点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另行通知;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再次报名,退还考试费用。

5.注意事项:(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2)报考人员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同时,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3)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县组织的相关考试。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4月15日。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方式:笔试科目为《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和《专业知识》二门,均实行百分制,分别占笔试成绩的30%和70%(专业知识考试内容详见《招聘计划表》)。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身份证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三)面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二门折算后的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二位,尾数四舍五入),从到低分按具体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招聘计划数在5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护理”岗位面试采取技能操作测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实施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岗位(专业)中从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四)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折算后的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到小数点后二位、尾数四舍五入),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按具体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由县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实施,并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须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毕业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

直播公开课
网校师资
会员免费专区
会员特惠专区

日利奇之5-20下,学生用户胡

  • 年度会员年度会员 ¥68
  • 终身会员 ¥198
尊享12大会员特权
  1. 好课免费

人工咨询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900-8885

课程咨询请按1
售后服务请按2
9:00-21:00 节假日不休

商务合作

企业微信

微信扫码添加

考编考证必备小工具
中公网校小程序
精选免费公开课
中公网校视频号
中公教育官方网课平台
中公网校极速版APP
资讯答疑试题
中公网校公众号

Copyright©2000-2023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218183号-41 京ICP证16118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0664号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