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泾县教体系统招聘教师公告【招46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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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安徽泾县教体系统招聘教师公告【招46人】

(八)报批聘用

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教体局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到泾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选聘、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经泾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选聘、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同意后审批。报送材料包括:拟聘用人员名单、《泾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成绩按岗位排序表》、《泾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一式叁份)、在编在职人员或人事代理人员“解除劳动(聘用)关系证明”、考察材料等相关材料。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聘用合同签订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的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招聘工作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应聘人员与招聘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招聘工作人员应当回避。

(二)对有违反《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第40条、第41条、第42条规定情形的,将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整个招聘过程由县人社局纪检组和县教体局纪工委派员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所有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诚实守信,凡作弊或提供假材料者,一律按零分处理或取消资格。

六、有关事宜

1、本《方案》由泾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选聘、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岗位专业条件依据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普通高等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和2015年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进行设置。

3、整个招聘过程由泾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县人社局纪检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63-5025425。

4、县人社局咨询电话:0563-5102637

原标题:2017年泾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点击下载>>>1-5.zip

1、2017年泾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3、2012年普通高等本科专业目录

4、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5、普通高等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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