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37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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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就2013年度宿州市埇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13年度宿州市埇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377名,招聘信息在埇桥区政府网(http://www.szyq.gov.cn/)、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网(www.yqqrsj.gov.cn)、埇桥先锋网(http://yq.ahxf.gov.cn/)、宿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szks.gov.cn/)等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具体岗位详见《2013年度宿州市埇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如“30周岁以下”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报考条件”中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应届指2013年毕业);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 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