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桑植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41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张人社发〔2014〕70号)等有关规定,经县人社、县编制部门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并经市人社局核准,2017年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桑植县2017年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1名。各单位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职位要求、笔试内容及分值、面试方式等详见《桑植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报考职位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层次要求。本次招聘相关事宜可以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
桑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网(index.asp);
桑植县公众信息网(http://sangzhi.zjj.gov.cn/c2530/)。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1年5月12日至1999年5月12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该岗位报考职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的学历认证,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市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当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但未列入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查认定。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报考岗位有地域要求的,报考人员的户籍在公告发布之日(2017年4月19日)或高考时应当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
5.录用、聘用后与服务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学生不得报考,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