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夏季福建上杭县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72人】
(五)加分申报
1、加分项目。如有参加设区市以上的服务基层项目(包括:省统一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计划,省和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期满取得证书的人员,以及符合闽人发〔2006〕10号等文件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主要对象为省级以上比赛取得优异成绩的退役运动员和部分退役士兵),依据相关加分政策进行笔试成绩加分。
2、申报要求。符合相关笔试加分政策的报考者,在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即2017年5月22日至5月26日,如笔试时间有变更,申报时间相应变更)向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人力资源开发股申报,逾期不予受理,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申报时须填报《上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审核表》1份(考生可从上杭县公务员局网站的下载中心下载打印),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经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批准并予以公示无异议后,将报考者的所加分数计入笔试成绩。
4、申请加分人员应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本次招聘资格,并承担相关责任。
5、已通过享受优惠政策被录(聘)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和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期满毕业生专门职位的,不再享受笔试成绩加分优惠政策。
四、考试办法:
招聘职位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或相关职位报考人员均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按照原龙岩市人事局《关于市属事业单位采取考核方式专项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龙人发〔2009〕3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参照中共龙岩市委组织部、龙岩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2017年9月发布的《关于选拔引进医科大学毕业生的公告》的相关办法,原“985”、“211”医学院校和其他全国医学院校百强排名前20位高校及福建医科大学的医学类学士及以上的毕业生,符合招聘职位条件要求的,如职位报考人数不超过招聘人数,可通过招聘单位面试考核的方式招聘。
根据上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上杭县医院、上杭县中医院的委托,招聘考试由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均按满分100分计,各职位的笔试(含加分)、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具体要求如下:
(一)笔试
1、本次笔试科目为:报考护理或助产职位的人员参加《护理专业知识》科目考试,报考其他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的人员参加《医学基础知识》科目考试,委托福建省命题、制卷、评卷,题型为客观题。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2、笔试时间为2017年5月20日下午14:30-16:30(如有变化,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在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布;笔试合格线分别根据本次招聘相应考试科目有竞争职位中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的最低卷面成绩的80%确定;考生的笔试卷面成绩必须达到笔试合格线方可进入面试。
4、具体笔试地点、科目、考室、考号及应试须知等事项,请查看考生《笔试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在笔试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含笔试卷面成绩和经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认定的加分成绩,下同)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职位招聘人数3倍的人员为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相关职位进入面试的最后1名若有同分数者,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
确定为上杭县医院、上杭县中医院相关职位面试人选的报考资格由上杭县医院、上杭县中医院负责认定,确定为其他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相关职位面试人选的报考资格由上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认定,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不再进行资格复审。
经上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上杭县医院、上杭县中医院确认符合相关职位报考资格条件的面试人选,由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发《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如相关职位有放弃面试等情况的空缺面试人选,按照以下相应办法进行递补。
(1)经认定不符合相关职位报考资格条件的面试人选,取消面试资格,相应职位的空缺面试人选,按照该职位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2)经确认符合相关职位报考资格条件的面试人选中,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所报考职位面试开始前5天下午17:30之前,由本人书面向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提出放弃面试申请;经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确认后,对相应职位的空缺面试人选进行递补。
(3)相关职位的空缺面试人选,从相应职位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面试人选由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通知并核发《面试通知书》。
(4)下列情形造成的相应职位面试人选空缺,不进行递补:①在所报考职位面试开始前,未按要求申请放弃且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③已领取《面试通知书》后放弃面试,但在面试开始前3天的下午17:30之前未递交申请放弃书面材料的;④递补的面试人选在所报考职位面试开始前2天的下午17:30之前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⑤面试开始前1天当天因再次递补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等情形而无法进行递补工作的。
3、面试时间地点。拟定于2017年6月后进行面试,确定为面试人选的考生名单及各职位的面试时间安排将在上杭县公务员局网站公布;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等以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发《面试通知书》为准。
4、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查参加考试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5、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等原件。
(2)相关职位参加面试人数超过招聘人数的,相应职位面试的合格线为60分;若相关职位参加面试人数未超过招聘人数的,该职位面试的合格线为70分;相关职位未达面试合格线的人员,不可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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