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南陵县事业招聘公告【招85人】
为做好2017年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就2017年度南陵县部分事业单位(教育类除外)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5名:卫生计生系统33名,其他事业单位(教育类除外)52名。招聘公告于4月21日起同时在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http://www.ahwh.hrss.gov.cn/)、中国南陵网(http://www.nlx.gov.cn/)、南陵先锋网(http://nl.ahxf.gov.cn/)、南陵人才网(http://www.nlrcw.cn/)统一发布。
从其他事业单位类岗位中安排4名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我省兵役机关征集入伍、服务期满的退役士兵也可以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017年南陵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86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积。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