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盐都区卫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卫计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30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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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江苏盐都区卫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卫计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30人】

四、体检、考察

(一)体检

根据总成绩,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从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如总成绩相同,笔试和面试成绩也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盐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生员委网上公布。

体检由区卫计委、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表现及履职等基本情况。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政审要求。考察工作由区卫计委、区人社局共同负责实施。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缺额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五、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将在盐都区卫计委网站及盐都人社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过程中被反映有严重问题,经查实确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予以一次性递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2017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报考对学历(学位)要求岗位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就业报到证,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过程接受区纪委派驻区人社局、卫计委纪检组的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

监督举报电话:区人社局0515-88260326,卫计委 0515-68667518。

咨询电话:区卫计委0515—88401393,区人社局0515—88426131。

凡参加招聘的考生在报名时,须填写《诚信书》,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原标题:盐都区卫计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卫计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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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盐都区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盐都区卫生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报名表.xls

盐城市盐都区人社局

盐城市盐都区卫计委

2017年4月26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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