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江华县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96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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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江华县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96人】

2、笔试内容:笔试均考一科,实行百分制。各岗位具体笔试内容如下:

(1)医疗机构:各医疗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内容为相应岗位所需专业知识(80分)和卫生法律法规知识(20分),护士和助产士考试内容相同;会计、文秘、计算机信息人员、经济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50分)和申论(50分)。

(2)县广播电视台:后期制作岗位笔试内容为后期制作专业知识,记者岗位笔试内容为新闻采编专业知识,播音员岗位笔试内容为播音专业知识。

(3)其他岗位笔试内容均为公共基础知识 (50分)和申论(50分)。

3、笔试时间:2017年6月25日 上午8:30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

(1)医疗机构:各医疗专业技术岗位的面试采取技能实际操作考核的方式进行;会计、文秘、计算机信息人员、经济管理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县广播电视台:后期制作、记者、播音员岗位的面试采取技能实际操作考核的方式进行。

(3)县民族歌舞剧团:舞蹈演员岗位的面试采取舞蹈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

(4)其他岗位的面试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面试。

笔试后,如被确定为面试对象,无特殊原因不缺席面试。

当出现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情况,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应在面试前三天告知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对面试时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实际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平均分或达到70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四)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须进行笔试加试,加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县人社局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查。

(七)公示

招聘工作各阶段结果均在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h.gov.cn)和“江华人社”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及考生的监督。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取(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程序办理进人手续,列为我县事业编制。招聘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进行合同鉴证。

因在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可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五、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回避。

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纪检、人大、政协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考生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部门发布的有关信息,因本人原因影响其招聘考试结果的,由本人自行负责。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经本次公开招聘录用后放弃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的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考人员报考有最低服务年限限制的岗位,一经录用后,在服务年限内不能调离本县,否则予以辞退。国家政策规定的受聘人员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除外。

本次招聘政策由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开招录(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746—2317800

监督电话:县人社局监察室0746-2330837

原标题:江华瑶族自治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1-3.zip

附表1:江华瑶族自治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表2:江华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表3: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开招录(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12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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