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淮阴区医疗单位招聘人事代理公告【招75人】
(四)体检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总成绩(成绩计算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应聘同岗位人员总成绩从到低分顺序(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完全一致的组织笔试加试),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公布。若因参加体检人员个人原因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集中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7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具体考察通知另行通知。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www.hahyrsj.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淮阴区单位人事代理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聘用后2年内仍未取得相应岗位执业资格证书的被聘用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咨询和监督电话:
区卫生计生委人事科:0517-84922744;
区卫生计生委监察室:0517-84965557。
本公告由淮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淮阴区医疗单位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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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淮阴区医疗单位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岗位表.docx
2、2017年淮阴区医疗单位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报名表.docx
淮安市淮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5月15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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