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东泰安市中心医院分院招聘4人简章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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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东泰安市中心医院分院招聘4人简章

(二)面试

面试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泰安网站公布。面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

四、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按1:1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如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人选。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医院由市人力资源社会部门确定,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依次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符合聘用条件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

本《简章》由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泰安市中心医院分院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监督咨询电话:0538—6992622

报名咨询电话:0538—8626762、8626759

原标题:2017年泰安市中心医院分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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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泰安市中心医院分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

2017年泰安市中心医院分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泰安市中心医院分院

2017年5月25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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