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淮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事业单位招聘专技人员公告【招2人】
淮安市急救中心、淮安市基层爱国卫生工作服务中心是淮安市卫生计生委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适应发展需要,充实专业人员队伍,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2017年淮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含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的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其中: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其他考生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7月4日)前取得公告、《岗位表》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3、报考市急救中心(01岗位):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博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报考市基层爱国卫生工作服务中心(02岗位):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岗位表》)。
6、报考市急救中心(01岗位),须在聘用后二年内取得相关执业资格,未按期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现役军人、非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在读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17年7月3日—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
淮安市卫计委五楼第二会议室(淮安市和平路3号)。咨询电话:0517-80831677。
3.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17年淮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技人员报名登记表》1张;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4)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已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
(5)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4张;
(7)取得学历、学位的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如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特殊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委托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
由淮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招聘条件对现场报考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缴纳报名费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报名。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不予报名。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岗位表》规定开考比例倍数的岗位,按比例核减相应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报名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17年7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内容:报名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2.笔试时间:2017年7月9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淮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sj.huaian.gov.cn)公布。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若进入拟参加面试范围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由淮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拟参加面试人选应聘资格进行复审。拟参加面试人选应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应聘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等;其中在职人员面试前须在规定时间内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明确表示放弃的拟参加面试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拟面试人选范围)。若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相应倍数的,则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经资格复审符合应聘条件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淮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上公布,并发给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3.面试:面试采用专业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知识和技能,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总成绩折算和公布: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在淮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上公布。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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