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新化县卫计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75名实施方案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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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新化县卫计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75名实施方案

十一、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实行100分制。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60%、40%的比例折算为总成绩。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十二、体检

按岗位参考人员的总成绩和招聘计划数从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取得执业资格证的优先;均取得执业资格证的,以第一学历高的优先;第一学历相同的,以年龄(以二代身份证为准)大的优先。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时,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限递补一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十三、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由新化县卫计系统公开招聘(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纪观念等情况进行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校纪(记过以上)处分尚未解除的;

3、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违反计划生育的;

6、弄虚作假(如谎报年龄、搞假学历、假专业)行为的;

7、不符合招聘方案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及其相关特殊规定的;

8、其他重大问题的。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体检递补的方式进行,每个岗位限递补一次。

十四、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其中报考乡镇卫生院的,由县卫计局统一组织考生按本人报考乡镇卫生院的相应岗位,分别从到低分自主选择单位后,确定为拟聘人员(不参与选择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将拟聘人员有关资料报人社、编办、财政等部门审查备案,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为三年,新聘人员试用期(见习期)为一年,聘前有工作单位的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五、其他事项

1、考试成绩、体检、考核等各个环节的结果均在新化县政府门户网站、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进行公示。

2、拟聘用人员从体检合格通知其调审档案之日开始,30日内档案未寄送到指定地点(新化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领取“聘用通知书”的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未领取通知书,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在领取聘用通知书后未按规定时间到所报考的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并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此次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进行,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守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4、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考试聘用工作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按规定实行回避。

5、考生可自行在网上下载打印《新化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新化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应聘承诺书》,承诺书须现场签名。

6、考生要及时登陆新化县政府门户网站、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查看各个环节的结果公示和笔试、面试、体检等通知。因考生联系方式变更而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7、本方案由新化县卫计系统公开招聘(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新化县卫计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点击下载>>>附件1-4

1.2017年新化县卫计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职数及招聘条件一览表

2.2017年新化县卫计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数汇总表

3.新化县公开招聘(引进)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4.新化县公开招聘(引进)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应聘承诺书

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6月15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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