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青海海东市招聘中小学教师和医护人员公告【招321人】_中公网校
400-900-8885

2017青海海东市招聘中小学教师和医护人员公告【招321人】

六、面试

中小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医护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察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考察资格,空缺岗位按照该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考察工作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对曾有参与打砸抢烧、聚众闹事、组织煽动以及制作散播非法文化制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进行重点审查,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并进行调查核实。报考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期间主动放弃或公示无异议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将影响今后参加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理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加分政策

(一)参加在青“特岗教师”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包括青南计划)、教育和卫生见习岗计划(仅限乡及以下、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见习岗位人员)、到农村任职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并且考核合格者,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经验证后,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已经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二)临聘教师报考中小教师岗位的,经验证后,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三)报考民和、互助、化隆和循化四个民族自治县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经验证后,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四)加分审核须知

1.2016年的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2015年及以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及在当地民政部门开具的未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的证明。

2.2013年及以前招聘的“特岗教师”须在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开具任中小特岗教师以及未纳入中小编制的证明,并到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审核确认。2014年招聘的“特岗教师”须在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开具在职中小特岗教师,以及2年年度考核结果的证明,并到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审核确认。

3.教育和卫生见习岗人员是指:根据《关于<青海省教师见习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教师〔2010〕37号)和《关于印发青海省2010年乡镇(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见习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卫人〔2010〕53号)文件规定,由市州组织招聘的在乡及以下、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见习岗位人员。属于教育和卫生见习岗计划的考生,由所在单位(或卫生院)出具证明,并到当地县级教育局(或卫生局)和人社局审核,再到所属市州教育(或卫生)主管部门审核。必要时还要提供各市州招聘分配的相关文件。虽然是卫生见习岗人员,但见习未满2年在医改期间纳入同工同酬的人员不享受加分。

4.属于“村官、三支一扶”的考生,服务期满的凭身份证、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加分;服务期未满的,由村委会(或服务单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并到当地县级人社局审核,再到所属市州人社局审核,最后到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市场处开具服务满2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

5.属于“西部志愿者(含青南计划)”的考生需到团省委,开具服务满2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和服务证等材料。

6.考生特别注意:属于享受少数民族加分条件的考生(指报考民和、互助、化隆、循化四个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不需要在7月5日-7月7日到现场进行加分审核登记。我们将采取先直接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进入面试后再进行现场加分资格审查的办法处理。

(责任编辑:李明)

直播公开课
网校师资
会员免费专区
会员特惠专区

日利奇之5-20下,学生用户胡

  • 年度会员年度会员 ¥68
  • 终身会员 ¥198
尊享12大会员特权
  1. 好课免费

人工咨询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900-8885

课程咨询请按1
售后服务请按2
9:00-21:00 节假日不休

商务合作

企业微信

微信扫码添加

考编考证必备小工具
中公网校小程序
精选免费公开课
中公网校视频号
中公教育官方网课平台
中公网校极速版APP
资讯答疑试题
中公网校公众号

Copyright©2000-2023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218183号-41 京ICP证16118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0664号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