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颍上县招聘政务公开人员公告【招4人】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工作、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体检和考察人数依总成绩从到低分顺序,按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若总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确定。递补人员的确定照此规定执行。
3.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4.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要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同时对其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审查。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或在拟招聘人员公示结束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人选缺额的,在已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规定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招聘各环节的结果均在颍上县人民政府网公示3天。其中,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有关信息,公示7天。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后,根据招聘职位表确定被聘用人员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岗,凡不服从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需在2017年8月1日前取得职位所需证书原件,届时不能取得原件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2.所聘人员实行合同制,聘期3年,试用期半年,试用期间的工资1600元/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后办理社保,并根据工作实绩追加绩效奖励,时间从正式聘用之日起计算。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已聘用人员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管理的,招聘单位可以随时解聘,解聘后,造成人员不足的,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聘用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由颍上县政务公开办另行制定。
六、招聘工作纪律
1.加强领导,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按照招聘方案,明确分工,密切配合,精心组织,严格按程序办事,切实做好每个环节工作。
2.加强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强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理。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3.严肃纪律,防止各种不正之风发生。加强对参与招聘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要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范程序,照章办事,杜绝各种不良行为的发生,确保此次招聘工作圆满完成。
七、有关事宜
1.本《公告》由颍上县政务公开办负责解释。
2.政策咨询电话:0558-4567089。
监督举报电话:0558-4437878。
原标题:颍上县政务公开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颍上县政务公开办
2017年6月3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