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陕西渭南市临渭区及县(区)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公告【招45人】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的意见〉(暂行)》(陕政办发〔2013〕3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及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渭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渭南市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实施方案的通知》(渭卫发〔2017〕117号)精神,经报渭南市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定向招聘办公室批准,决定2017年为我区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45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专业: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药学(药物制剂)、医学检验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口腔医学、护理学。(具体招聘岗位、数量、专业等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获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医学专业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并且具有学士及学士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和业务技能;
4、身心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
3、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服务期限未满的;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和招聘条件的。
二、服务期限和待遇
(一)服务期限
定向招聘人员必须按照签订的定向就业服务协议书的要求,在区及区以下医疗机构连续工作5年(含5年)以上。
(二)待遇
1、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一次性补助安家费3万元;
2、在试用期内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服务期内在原工资基础上浮动一级薪级工资;
3、按有关政策规定优先享受性住房。
三、招聘程序
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医学本科生定向招聘有关规定,采取编制计划、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实施。
(一)发布公告
我区2017年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定向招聘计划已经市、省定向办审定备案。具体招聘公告在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政府网站、渭南市临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上同时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含在2017年陕西省医学本科生定向招聘会上报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到临渭区医学类毕业生定向招聘办公室报名。
报名时间: 2017年7月10日---7月14日,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渭南市临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渭南市前进路北段193号)
报名须持证件和资料:报名和资格审查时,应持身份证、下载填写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表2)一式两份、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持本人学生证、所在院校专业及学历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应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信网学历在线二维码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随意更改,区定向招聘办负责对应聘人员信息逐一核对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信息汇总后,报市定向办和市人社局备案。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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