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博罗县人民医院精神科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10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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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博罗县人民医院精神科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10人】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县人民医院精神科专业的专科建设要求,结合我院发展的需求,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规定,并经第十六届10次[2017]10号县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职数及条件详见附表1)。

(一)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政治思想过硬、责任心和纪律性强、品行良好;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明显纹身,户籍不限;

3. 身体健康,无残疾、口吃、色盲、色弱等症状,无传染病史,能胜任本职工作、能承担较强工作强度;

4.无犯罪纪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5.年龄条件时间计算到2017年7月1日止;

6、因本次招聘为解决人员紧缺问题,故不接受已孕人员。

7、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三、、薪酬待遇

为了强化县人民医院精神科室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本次招聘的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年薪制薪酬管理办法。

年薪的构成

1、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年薪。

2、 基本年薪包括基本工资和节假日补贴、住房补贴、维修基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一切福利待遇;

绩效年薪包括绩效工资和加班工资等,绩效年薪根据《博罗县人民医院绩效考核办法》进行核发。

年薪的支付标准

实行年薪制的人员根据专业技术职称等级享受以下年薪标准:

1、 精神科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年薪35万/年/人;

2、 精神科主治医师职称:年薪20万/年/人;

3、 精神科执业医师、医学影像执业医师初级职称:年薪15万/年/人;

4、 精神科主管护理师职称,且取得精神专科护士证书:年薪15万/年/人;

5、 精神科护理师职称:年薪9万/年/人;

6、 精神科执业护士、检验士、药士:年薪8万/年/人;

年薪的支付方式

1、 实行年薪制的人员,基本年薪占年薪总额的70%,月度基本年薪=[基本年薪÷12]。

2、 实行年薪制的人员,绩效年薪占年薪总额的30%。绩效年薪根据《博罗县人民医院绩效考核办法》进行核算,根据年终绩效考核结果在每年年终进行一次性核发。

四、招聘程序

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招聘结果→按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办理相关手续。

(一)接受报名

1. 报名时间:2017 年7月19日至7月21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地点:博罗县人民医院人事股。(联系电话:0752-6299108)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表可在博罗县人力资源与社会局、博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县人民医院官方网站(简称相关网站,下同)下载,见附件2)、毕业证、执业证书、资格证书、原用人单位是否同意调出(或同意解除劳动关系)等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两份,近期正面免冠红底1寸相片4张。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二)资格审查

由博罗县人民医院负责资格初审,提交报名材料由博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复审后,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符合条件者进行确认,并确定考试人员名单。

(三)发布考试通知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发放准考证。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7月26 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到博罗县人民医院人事股领取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考试处理)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分的60%,面试成绩占总分的40%;根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职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应聘人数未超过该岗位招聘职数1:2比例的,按应聘实际人数参加面试)。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确定高低顺序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笔试和面试的试题由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委托具有人事考试资质的机构命题。

1.考试时间和地点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考生须知”的要求到在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笔试的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相关网站公告。

2.考试方式和范围

(1)笔试(免笔试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对符合招聘条件人员的应聘人员进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及相关内容等,笔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博罗县卫计局网站、博罗县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2)面试

免笔试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参加笔试的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达不到1:2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测评要素主要对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问题处理与解决能力、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仪表风度等进行评分。应聘人员面试完毕后当场宣布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由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是否与招考岗位业务相适应,时间为10分钟。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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