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天长市镇卫生院招聘公告【招40人】
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市委、市政府批准的招聘计划,2017年天长市镇卫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天长市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中共天长市委组织部、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天长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天长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
2017043-2017049岗位为镇卫生院周转池编制(“岗位计划表”中简称为“周转池”),2017050-2017053岗位为事业编制。报考镇卫生院周转池编制的人员,在镇卫生院工作达到规定年限后,符合医共体牵头公立医院事业编制周转池使用标准的,经过考核、批准,可择优选聘纳入县级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管理,选调进入市公立医院。其中对全聘期内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在边远、条件较差的镇卫生院(分院)工作的,选聘初试时,按有关规定加分。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2017年天长市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四、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具有国家承认的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专业等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年龄计算:25周岁以下,即199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即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即197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报考招聘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2017年7月19日在天长市政府网、天长市先锋网、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统一发布。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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