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灵璧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选调机关人员公告【招5人】
(1)报名人员须填写《灵璧县2017年灵璧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选调报名表》,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出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资格等处理。
(2)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
(3)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审核,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名结束后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核发《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报考者持《面试通知书》、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报考职位与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
五、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职位适应能力等。若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确定考察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成绩从到低分1:1确定考察人选,如最后一名并列,同时列入考察人员。设定面试合格线为65分,对未达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因考察或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考察
考察工作在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实际适岗能力,加强作风考察,强化群众公认度考察。同时对考察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方案另行制定。考察结束时,考察组如实形成考察报告。
八、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考察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形成综合评价报告,提出拟调人员,报县人事主管部门审核后,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三个月。
九、组织领导
本次选调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指导,在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实施。对违反选调纪律的报考人员,取消选调资格、通报所在单位等处理;对违反选调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本次选调工作由灵璧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原标题:灵璧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面向全县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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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灵璧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7月26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