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池州青阳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30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2014年度青阳县部分事业单位使用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2014年度青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30名(详见附件),招聘公告、岗位、条件等信息于4月28日起在池州人事考试网(www.chzpta.gov.cn)、青阳县政府网(www.ahqy.gov.cn)、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网(www.qyxldj.gov.cn)等媒体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年龄条件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在不同工作单位的工作时间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 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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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