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重庆梁平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类大学毕业生招聘13人简章
(二)考察
体检通过后,由区人社局会同区卫生计生委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选岗
考察合格的人员,以招聘岗位分类,按报考该岗位拟聘用人员考核总成绩高低为序,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即“选岗”),如考核总成绩相同,按公共科目测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
六、公示
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考核成绩等。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区人力社保局审批,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须在我区服务6年以上。未达到年限的,按《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规定,由考生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此次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重庆市梁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重庆市梁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系电话:023-53220162。
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联系电话:023-53224012。
原标题:梁平区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类大学毕业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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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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