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四川贡井区事业单位招聘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自贡市贡井区委组织部、自贡市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2017年6月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贡井区2017年6月检察院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审对象、人数及注意事项
(一)同一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考人数之比(以下简称考聘比)高于20:1的,按照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
(二)考聘比低于20:1(含20:1)的,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
(三)同一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的,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四)同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的,笔面试折合后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65分(含65分),低于65分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7年8月17日(上午8:30—11: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自贡市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贡井区南环路庞大汽贸综合楼7楼706)
四、资格复审方式
由主管部门、用人单位根据考试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五、资格复审要求
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携带《贡井区2017年6月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3份(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按网络提示打印),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和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3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六、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15分钟。主要考察岗位所要求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仪表及专业知识等。
报考检察文化岗位(岗位代码301023)的考生除上述内容外还将加试才艺展示内容。才艺展示内容请考生在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所涉及到的才艺中任选一项进行展示。才艺展示所需器材、道具等由考生自行准备。
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按40%折算后计入考试总成绩。
七、其他事项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经资格复审合格后,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对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复审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递补人员名单将于2017年8月18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不另行电话通知。递补面试人员于2017年8月21日进行资格复审,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缺少相关证件以及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责任自负,其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原标题:关于2017年6月公开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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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井区检察院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名单.xls
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8月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