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东青岛科技大学招聘公告【招44人】
一、青岛科技大学简介
青岛科技大学是山东省属重点建设高校,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文、经、管、医、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以材料学、化学工程、应用化学、机械工程、自动化、信息与计算机为特色学科的多科性大学。现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2个二级学科博士点,5个博士后流动站,125个硕士点,72个本科专业。设有崂山校区、四方校区、高密校区和济南校区四个校区,在校生3万余人。
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2300余人,其中院士2人、双聘院士7人,外专专家1人,青年专家1人,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万人计划)领军人才(教学)1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教学奖获得者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3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人,全国教师1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49人,“泰山学者优势特色学科团队领军人才”2人,中科院“百人计划”1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和海外特聘专家20人,省级教学12人。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厅《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46号)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44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人,中级专业技术人员38人,初级专业技术人员4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6年8月17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1年8月17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1961年8月17日以后出生);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应聘中、高级岗位人员需填写《青岛科技大学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应聘初级岗位人员需填写《青岛科技大学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和《青岛科技大学应聘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4),表格填写后请以“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如“教师30张三”),并发送到qustrc@163.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过初审,符合招聘要求的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在青岛科技大学网站公布,同时还将公布提交证明材料的时间、地点及笔试有关事宜,请关注青岛科技大学网站通知。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能够正常毕业,并于2017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