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泰州市泰州公证处公证人员招录公告
江苏省泰州市泰州公证处为自收自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因业务发展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证专业技术人员3-5名,主要从事公证业务工作。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执业公证员资格的,年龄条件可适应放宽。
3.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有全日制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具有注册公证员资格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4.身体健康,能从事户外、外勤、现场工作岗位。
5.具有团队合作和开拓创新意识,以及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沟通协调、处理具体公证实务的能力。
6.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泰州市司法局一楼(泰州市梅兰东路199号,人民公园北门东侧)。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18168555090。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法律职业资格证、公证员执业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二寸同底板正面免冠彩照3张进行现场报名,详细填写《泰州市泰州公证处招聘公证人员报名表》,免收报名费。报名者应对提交的相关信息、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泰州籍人员不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外地报名人员可委托他人带相关资料代为报名。
三、相关程序
1.资格审核。泰州市泰州公证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后方可参加考试。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3. 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家庭情况和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
4. 体检。按照面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
四、聘用和待遇
1.聘用。聘用人员,试用2个月,经岗位考核合格后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第一次合同期限一年。
2.待遇。工资待遇按照本处现有同等条件的聘用人员标准执行,按国家规定交纳相关社会保险。
原标题:江苏省泰州市泰州公证处公开招录公证人员简章
江苏省泰州市泰州公证处
2017年8月23日
(责任编辑:李明)
- 2025山西太原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进面最低/分数参考
- 2025呼伦贝尔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 2025天津静海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5人公告
- 2024湖南张家界市永定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成绩公示
- 2025年合肥长丰县岗集镇招聘城市协管员2人公告
- 2025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 人员专场招收(呼伦贝尔市岗位)资格复审与面试工作有关事宜公告
- 平武县关于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中直接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 2025福建莆田学院基建处招聘工程管理人员2人公告
- 2025年泉州惠安县招聘乡镇残疾人联络员2人公告
- 仙海区关于2024年下半年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