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芜湖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医疗岗26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2017年度芜湖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告招聘岗位共计58名:卫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26名工作人员(其中,县医院、县中医院、六郎镇卫生院、红杨镇卫生院新招聘人员实行“新人新政策”,占编不,在职称评定、工资福利、进修培训、考核奖励等方面与在编在岗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其他事业单位共招聘32名工作人员。
具体岗位详见《2017年度芜湖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
三、组织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笔试和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各招聘工作环节(步骤)由中共芜湖县委组织部、芜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和相关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四、信息发布方式
(一)招聘公告同时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www.ahwh.hrss.gov.cn)、芜湖人事考试网(www.whpta.gov.cn),芜湖县政务信息网(www.whx.gov.cn)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二)芜湖县政务信息网(www.whx.gov.cn)负责发布笔试成绩、笔试后资格复审、入围专业测试、合成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和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等相关信息。
五、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86年9月5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属于2018年毕业的不得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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