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连云港市高层次青年人才引进公告【招20人】
(三)确定人选
综合面试结果和人选资格条件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与体检
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有关标准和要求对人选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引进人选并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五)公示与聘用
对拟引进人选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体检、考察和公示期间有不适宜引进情形或主动放弃的,依次递补。
四、培养管理
(一)引进人员纳入市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引进人员试用期一年。对试用期间表现一般、能力不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违反聘用合同有关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对引进的高层次青年人才纳入后备干部培养对象管理,采取适当方式跟踪培养,并进行动态调整。
五、纪律监督
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信息发布网址: http://www.lygdj.gov.cn/(连云港党建网)。监督电话:0518-12380。
六、本简章由连云港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江苏省连云港市引进高层次青年人才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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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3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