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东东营市河口区教育和卫生类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19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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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东东营市河口区教育和卫生类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19人】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招聘主管机关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区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 ( 劳动 ) 合同,确立人事(劳动)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本次招聘人员在用人单位服务最少 3 年,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六、招聘岗位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七、对中小学招聘合同制教师和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内招聘人员的有关管理规定

中小学合同制教师不纳制实名制管理,根据《东营市中小学合同制教师管理试行办法》(东人社发〔 2015 〕 4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在编教师有关人事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 可以选择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统筹。

二级及以上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内招聘人员不纳制实名制管理,根据《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东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深化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东人社发〔 2016 〕 4 号)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八、其他事项

东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通过中国黄河口网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河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初审情况,可拨打咨询电话详询。

报考咨询电话: 0546—3652836 (区教育局)

0546—3652303 (区卫计局)

技术咨询电话: 0546—3661080 (区人社局)

原标题:2017年东营市河口区教育和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

1.2017年东营市河口区教育和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xls

2.2017年东营市河口区教育和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须知.doc

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 年 9 月 12 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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