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安徽休宁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22人】
(三)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于2017年11月8日9?00后登陆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人身份证、护照)进入考场。②应聘人员可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登陆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查询笔试考试成绩。
(四)加分因素
对报考本次招聘岗位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注:在编的“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不再享受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7年11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携带相关证书到休宁县人社局事业股(联系电话:0559-7512584)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市)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在其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考试成绩合成前分别在《公共基础知识》、《申论》成绩上加2分,逾期不再补办。
六、资格复审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县直有关部门按照应聘人员笔试合成成绩从到低分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统一按照1:3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市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截止时间为面试前一天17:00,因故出现人员缺额的,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用人单位和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七、面试
面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拟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面试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岗位数,在同岗位中依笔试合成成绩从到低分通过资格复审后,按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
(二)有关事项。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含65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面试时间等其他相关信息在休宁县政府网、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并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面试时间与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根据笔试合成成绩占55%与面试成绩占45%合成确定后在休宁县政府网及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上公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如考生最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面试、《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排序确定,如仍相同的则采取加试方式进行)。
九、考察体检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考察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有关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十、公示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休宁县政府网及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公示7天。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