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西忻州河曲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22人】
(晋人社厅发〔2017〕36号)和中共忻州市委组织部、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转发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意见的通知》(忻人社函〔2017〕5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为河曲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忻州市人事考试网(www.sxxzpta.com)、河曲县人民政府网(www.hequ.gov.cn)发布。
三、招聘单位、性质
本次公开招聘的全额事业单位有2个:河曲县招商服务中心和河曲县经济技术园区管理委员会;差额事业单位有1个:河曲县人民医院。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具体招聘岗位、名额等详见《河曲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户籍要求:河曲县招商服务中心和河曲县经济技术园区管理委员会限于忻州市(县、区)户籍;河曲县人民医院不限户籍。
2、学历要求:河曲县人民医院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者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院校专科学历),其他单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99年11月1日至1982年11月1日期间出生)。
4、资格证要求:报考河曲县人民医院的全日制普通院校专科学历者需持执业医师资格证。
5、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此次招聘设“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含到2017年服务满两年)现仍在职的人员。
征集地为忻州市(县、区)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意见》(晋政办发〔2014〕42号)文件精神,政府购买基层公共岗位到2017年底前劳动合同期满的人员,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晋办发〔2017〕62号《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聘用到事业单位试用期不满的人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现在校就读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有关规定,拒服兵役的不予聘用。
以上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忻州市人事考试网(www.sxxzpta.com)。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信息
报考人员在2017年11月1日08:00至2017年11月7日24:00前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名申请,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专业的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凡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实而出现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审查由河曲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负责。
报考人员请在提交报考申请后次日至2017年11月8日12:00前,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也不得改报其他岗位。11月8日12: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11月8日12:00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招聘名额,使报考人数与拟招聘人数达到3:1,如拟招聘人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的考试。对于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特殊专业岗位报名人数不达规定比例,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招聘领导组上报忻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可进行招聘。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规定“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但成绩需达到规定的合格线”。
核减、取消招聘名额情况,开考前在忻州人事考试网公告。报考者所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具体改报时间、方式咨询忻州市。
咨询电话?0350—3303270、3022139
报名序号是考生上网打印《笔试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请考生务必牢记。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7年11月8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50元。报考者报考岗位被取消,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准考证下载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2017年11月22日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www.sxxzpta.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忻州市联系解决。咨询电话?0350—3303270、3022139。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5、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名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和低(复印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2017年11月8日前到河曲县人社局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岗位资格条件等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报名软件方面的问题,由忻州市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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