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事业单位:2014年云南临沧市永德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03人】
根据《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关于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工作人员考试的公告》,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对象
中专及以上学历(永政人发〔2009〕118号文中的代课教师除外),且具有临沧市一年以上户籍的未就业毕业生,配偶是永德县户籍的不受户籍限制;不具有临沧市一年以上户籍的市外报考者必须为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的未就业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见附件)
三、报考资格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爱岗敬业精神。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符合国家对执业资格的要求。
(三)有代课教师经历的人员报考(以下简称“代课教师”报考),必须是永政人发〔2009〕118号文中在册人员,并提供永德县教育局的代课证明。
(四)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的高校毕业生,在我县服务期间人员可以出具《聘用合同书》不受临沧市户籍限制。
(五)报考人员要求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10日以后出生);团级以上未就业随军家属及代课教师放宽到45周岁以下,要求为1969年6月10日及以后出生。
(六)县外考生一经录聘必须在本地服务满8年以上。
四、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4年6月27日至6月28日
上午: 8:00—11:30 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永德县财政局一楼会议室
(三)报名方式:
1.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毕业证书》(有学位的还需提供《学位证书》)、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原件;报考教师岗位的还需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代课教师还需提供永德县教育局出具的代课教师证明;属驻临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报考者还需提供报考证明(由驻临部队随军家属配偶所在部队政治部开具证明,经临沧军分区政治部统一审核签章);配偶为永德县户籍的报考者需提供结婚证原件。由于特殊原因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的应届毕业生,可持所在院校开具的证明,并写出学历、学籍、教师资格书可参加报名考试。如果到专业技能考试资格复审时还不能提供上述证件原件的,将取消专业技能考试资格。
2.报考人员需填写《临沧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并交正规小1寸免冠近照2张。
3.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每个岗位的招聘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对紧缺急需专业达不到比例的需经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批准方可开考。
4. 在此次招聘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和考试过程中出现作弊者,将取消录聘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今后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县组织的事业单位就业考试,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规定,公共科目笔试分为《基础知识》和《应用知识》两科,每人交报名费100元。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