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安徽肥西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54人】
2.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人员,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聘用人员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聘用人员自行承担。
4.建立肥西县公开招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并与有关单位共享。凡进入体检、考察或公示入职程序未经招考部门同意,擅自放弃资格的;在报名、考试、体检、政审等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被查实的,将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5年内,不得参加肥西县组织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
四、咨询监督电话:
考务咨询电话:0551-68841917(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551-68859589(县纪委)
政策咨询电话:
0551-68231669(县水务局)
0551-68842058(县广播电视台)
0551-68830310(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551-68841991(县经信委)
0551-68841475(县文广新局)
0551-68841904(县科技局)
0551-68859601(县畜牧水产局)
0551-68841062(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551-68361429(官亭镇)
0551-68201785(山南镇)
0551-68723206(丰乐镇)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本次招聘考试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不指定任何复习参考资料。如遇国家、省政策性考试影响统一笔试时间的,将延期笔试时间。
原标题:肥西县2017年下半年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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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10月3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