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内蒙古赤峰学院招聘公告【招30人】
五、纪律与监督
1.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整个公开招聘工作期间,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2. 建立应聘人员考试诚信档案。为强化应聘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对应聘人员建立考试诚信档案。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扰乱正常考试秩序的应聘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3. 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者与招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4.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5. 报名截止后,请报名者随时关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赤峰学院网师资队伍人才招聘专栏发布的资格审查、考试等通知。
6. 本方案由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六、咨询方式
联系人: 冯 朔
咨询电话:0476-8300095
原标题:2017年度赤峰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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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考生诚信承诺书.doc
赤峰学院人事处
2017年12月1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