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天津红桥区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30人】
为满足红桥区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组织实施红桥区卫生计生系统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红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红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人,具体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红桥区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三、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届毕业生(须能经人事或教育部门办理就业派遣手续)和具有天津市户籍的社会人员(在报名日期前具备)。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正常履职;
4、热爱卫生计生事业,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5、具有扎实的本专业理论知识和临床实习经验,就业观念端正,服从分配;
6、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一致;
7、具有岗位所需的执业资格条件及从业经历; 8、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9、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年龄条件,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2017年12月25日。例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12月25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1年12月25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76年12月25日及以后出生。
10、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11、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2、各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天津市红桥区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公告,于2017年12月14日至2017年12月24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红桥政务网发布。
五、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本次招聘工作由红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考生可以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公告: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
红桥政务网:http://www.tjhqqzf.gov.cn
(一)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进行。
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5日9:00至2017年12月29日18:00。
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12月25日9:00至2017年12月30日18:00。
笔试缴费时间:2017年12月25日9:00至2018年1月2日18:00。
报名期间,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岗位不能开考,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未能开考岗位并已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每个岗位的实际报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调整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
改报时间:2018年1月3日9:00至16:00。
(二)资格审查与缴费
红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公布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笔试考务费:45元。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低(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在缴费期间(2017年12月25日至2018年1月2日,每天9:00—11:30,13:30—17:30)内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办理地点: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307室)。
六、考试和资格复审
(一)笔试
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试题由市级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制。考试不指定指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1.笔试科目:卫生专业:《医学综合知识》;
其他专业:《综合知识》。
2.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18年1月10日9:00至2018年1月14日9:30。
3.笔试时间:卫生专业:2018年1月14日上午9:00-11:00
其他专业:2018年1月14日上午9:00-11:00
(具体地点及考试要求见笔试准考证)
4.查询笔试成绩时间:2018年1月24日上午9:00。考生可登陆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查询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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