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徽合肥新站高新区基层卫生系统招聘公告【招28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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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安徽合肥新站高新区基层卫生系统招聘公告【招28人】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证件)及其他材料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其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并按相应程序规定在同岗位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等额有效递补一次。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缴纳面试费用并领取《面试通知书》,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3、面试

结构化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所空名额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三)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报考人员的合成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占60%、面试占40%。笔试和面试按百分比合成后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考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为依据,从到低分确定;若面试成绩再次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笔试科目中考试科目二成绩为依据,从到低分确定)。

初选人员名单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初选人员的体检、考察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实施,区社会事业局配合完成。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考生不得离开现场);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初检不合格的,可以安排1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妊娠未做完体检项目、医院未能出具体检合格报告的,根据省市有关部门要求,保留岗位指标,待补检后根据医院正式结论决定是否录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在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合成后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一次。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人事考试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聘用手续、待遇

1、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聘手续。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工作关系,须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前,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工作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定为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的,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3、招聘人员一律不入事业编制,办理企业养老保险,在聘期间与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同岗同酬。

五、其它

(一)笔试费90元(45元/科)、面试费80元。

(二)咨询电话:0551- 65777151(合肥新站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0551-65777107(合肥新站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三)监督电话:0551-65777051

原标题:合肥新站高新区基层卫生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8年合肥新站高新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8年1月10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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