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选调临床医师6人公告公告【招6人】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临床医师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选调职位为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临床医师6人,派驻到温岭市看守所门诊部或温岭市拘留所卫生所工作。满5年后,可以回归医院从事临床医疗工作。
二、选调条件
选调对象为全国范围内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临床医师,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身体健康;
2、男性,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从事内科、全科、急诊、重症、外科临床工作(按照其执业注册范围),能独立上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近5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等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选调的。
三、报考程序
本次选调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时间:
2018年3月1日,上午8:30-11:30。逾期不再受理。
(二)地点:
温岭市太平街道人民东路258号市政府503室。
(三) 办法:
报名时,报考者应提供《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选调临床医师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执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
四、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1.考试对象: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
2.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考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考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
考试后,根据选调计划数按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以一定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由选调单位负责实施。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原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后,根据选调计划数按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如出现报考人员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温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选调公告。
报考政策咨询电话:0576-86215940、86010877
原标题: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关于公开选调临床医师的公告
点击下载>>>
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温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月23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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