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寿县县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招3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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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寿县县医院人才梯队建设,满足临床及后勤工作需要,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贯彻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六人社〔2011〕9号)、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寿政〔2014〕2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经县卫生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备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9名工作人员,其中护理人员20名、药学人员15名、消防监控人员2名、保卫人员2名。此次招聘,实行总编控制,办理聘用手续,购买社会保险,不纳制管理。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此次寿县县医院计划公开招聘39名工作人员。(具体见《2014年寿县县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学历:
护理人员:护理专业,国家统招全日制学历的应、历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且具有护士资格证(2014年毕业的应届生需提供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消防监控人员:计算机或装潢设计专业,国家统招全日制学历的应、历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保卫人员:体育专业,国家统招全日制学历的应、历届本科毕业生;
药学人员:1.静脉配液中心合理用药:药学和中药学专业,国家统招全日制学历的应、历届本科毕业生;
2.静脉配液中心操作:药学专业,国家统招全日制学历的应、历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四)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五)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原人事部6号令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被辞退的公务员或被开除的公职人员未满五年的,不得报考。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14年8月11 日—15日。
(二)报名地点:寿县县医院新院区门诊三楼人事股。
(三)报名所需材料:
护理专业历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所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护士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其它专业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以上人员均需填写《寿县县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和《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各一份,并缴纳考试费用、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应出具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寿县县医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考试费用的,核发《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领取《准考证》时间为8月26日,领取地点在原报名处。
应聘同一岗位的需形成竞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特殊紧缺岗位经批准可降低比例按1:2开考。
六、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
2.笔试内容:基础知识+专业知识
护理专业:满分为100分,占总分60%。
计算机或装潢设计专业:满分为100分,占总分60%。
药学(中药学)专业:满分为100分,占总分60%。
体育专业:满分为100分,占总分30%。
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面试内容:
护理专业(包括操作):满分为100分,占总分40%。
计算机或装潢设计专业(包括操作):满分为100分,占总分40%。
药学(中药学)专业:满分为100分,占总分40%。
体育专业:满分为100分,占总分70%。
笔试入围按招聘人数1:3入围面试,10人以上专业岗位按1:1.5入围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和面试(包括操作)以及总分成绩在“寿县县医院”和“寿县卫生局”网站公布。
七、录取方式
根据招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员名单。
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按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如在录取时出现考生成绩同分,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笔试成绩同分,以面试(包括操作)得分高低确定排序。如果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同分,则面试成绩也是同分的,以笔试专业知识得分高低确定排序。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寿县县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考察工作由寿县县医院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主要对考察人选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可按照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九、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寿县县医院”和“寿县卫生局”网站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寿县县医院写出聘用报告,报经县医管办审查后,办理聘用手续。对未能在正式聘用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件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待遇
聘用人员不纳制管理,与寿县县医院签订聘用合同,享受医院同类人员同等待遇,购买五项社会保险。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报名费
考试收费标准按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费45元/门,面试(包括操作)考试费45元/人。
十二、组织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寿县县医院组织实施,县卫生局、县医管办全程监督,考试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对有关工作人员违反招聘原则,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责令改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通报所在或单位等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三、有关事宜
本《方案》由寿县县医院负责解释。
本次有关招聘规定和考试等相关信息,请考生登陆“寿县县医院”和“寿县卫生局”网站进行查询、查阅。
咨询电话:寿县县医院人事股 0564-2766106
监督电话:县卫生局 0564-4022175
县医管办 0564-4029001
附件:1.《2014年寿县县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xls
2.《寿县县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doc.
寿县县医院
201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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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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