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清城区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岗全科医生16人公告公告【招16人】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决策部署,缓解我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紧缺人才等问题。根据《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工作实施方案》(粤卫函〔2017〕1572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清城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岗全科医生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个岗位16名清城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岗全科医生(详见附件1 )。
二、岗位职责及条件
(一)特岗全科医生职责
1.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病人康复与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与管理等连续性、综合性、一体化服务。
2.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
3.作为全科医生团队的领头人,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业务水平,与居民签订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
(二)全科医生岗位资格条件
特岗全科医生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
2.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愿意长期扎根基层为基层卫生事业发展作贡献;
4.具有二级或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和执业医师资格,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且从事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临床工作5年以上,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职责的医务人员;
5.身体健康。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参加2014年-2016年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用且在服务期内的,以及违反2014年-2016年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有关规定的人员;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不得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岗位待遇
(一)聘期内,编制内特岗全科医生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2018年-2020年省级财政给予每个岗位每年6万元补助资金,补助资金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特岗全科医生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补助金到个人账户。
(二)特岗全科医生在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时间,可纳入为城市卫生支援基层卫生时间。
(三)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到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全科医生专业考试。特岗全科医生晋升高级职称的,可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特岗全科医生聘期满后纳入常设岗位管理,对于聘期内工作业绩突出,表现的特岗全科医生,可按有关规定将其聘任到领导岗位。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3月19日至3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时间共两天。
报名地点: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三楼339室。
联系方式:0763-3822693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报名时需如实填写《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岗全科医生报名表》(附件2),考生须预先登陆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下载打印(双面打印),贴好相片;报考时另外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彩色相片1张(同版)。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每位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岗位。
(三)准考证发放。准考证在报名现场发放。
(四)资格审核。报名时由清城区卫计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报考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计生证明、报名表(双面打印)、专业技术资格以及执业证,持有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请一并提交。报考有具体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者,须提交相关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毕业前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不算作工作经历。
报考者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更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且3年内不得报考我区事业单位。
五、面试
本次招聘考试以面试为主,分值100分。
1、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要求。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面试设考官组,每组由5-7个考官组成。考官从清城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官库中随机抽取。
3、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基础、临床应变、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形象气质、举止仪表等情况。
4、面试成绩。考生面试成绩合格分数要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根据岗位职数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聘用。
六、体检
(一)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1、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确定体检对象。
2、如果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则按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组织体检
由区卫计局组织体检对象到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定。
七、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实施。主要对拟聘用考察人选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持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证书报名者,考察时须提交全国高等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考察可以在公示后进行。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后,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qingche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如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情形的, 可以不予聘用已公示人员,并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公示期间,如对拟招聘人员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提出,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九、聘用
招聘的特岗全科医生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后需在我区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服务3年以上,服务期间统一变更第一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期间,因个人原因违约解除人事关系的,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由聘用单位与个人在聘用合同中约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
十、本公告由清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实施,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监督、指导工作。
监督电话:0763-3939380
原标题:清城区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岗全科医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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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2、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岗全科医生报名表.doc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清远市清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3月5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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