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徽郎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医疗机构医疗卫生人员招聘公告【招20人】
为推进我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及省人社厅、编办、卫计委《关于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县管乡用”机制的意见(试行)》(皖人社发〔2017〕17号)规定,郎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及乡镇卫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共20名,特此公告: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2018年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及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18名,管理岗位2名)。
详见附件1《郎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医疗机构2018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学位),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条件(详见《郎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医疗机构2018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年龄条件”中“35周岁及以下”为“1982年3月26日以后出生”,其他“40周岁及以下”情形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脱产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相应学历、学位报名);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郎溪县2018年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选聘)工作领导组领导下,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具体负责实施。招聘工作按照信息发布、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专业测试、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再审)、确定拟聘对象并公示、报批、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公告将通过郎溪县政府网站(http://www.ahlx.gov.cn)发布,后续相关信息将陆续在县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关注指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路径:郎溪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县直部门信息公开目录-郎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信息-招考(聘)及录(聘)用)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集中统一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8年3月26日至3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补报。
3、报名地点:郎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五楼组织人事股(郎溪县建平镇吉原路与胥河路交叉口),联系电话:0563-7012763。
4、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时须如实填写《郎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医疗机构2018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可用A4纸打印或现场领取),并现场签署“诚信承诺书”;
(2)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属在编在岗人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报名者还应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包括: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8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可凭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8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
以上材料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5、笔试准考证领取:2018年4月27日-4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到郎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五楼组织人事股(512室)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6、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12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到原报名点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现场报名可委托他人办理。在提供以上要求的报名资料外,须提供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4)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报名时办理减免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金证明和低(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三)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除岗位代码2018001、2018003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外,其他笔试科目均为《医学基础知识》,满分为150分,时间为90分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2、笔试时间和地点:
2018年4月29日(周日)
上午8:30—10:00 《医学基础知识》(岗位代码2018001、2018003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医学基础知识》(岗位代码2018001、2018003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需达到7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2、专业测试方式:
(1)报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乡镇卫生院(岗位代码2018002、2018004、2018005、2018006、2018007、2018008)招聘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操作方式。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动手能力及应对复杂情况的处理能力。
(2)报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岗位代码2018001、2018003)招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关系处理能力及与职业相关的其他因素。
专业测试人数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专业测试;若等于或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直接进入专业测试。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专业测试前15日内在郎溪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专业测试工作实施方案和细则》。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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