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苏仪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医护药技岗位招聘90人简章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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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苏仪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医护药技岗位招聘90人简章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本简章及其《岗位简介表》,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本简章及岗位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报考人员需在2018年4月3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2018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学位证书及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取得时间、报考对象相关年限计算截止时间等为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具备。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4月3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考生应在规定时限内尽早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以便在资格审查未通过时,可及时改报其他岗位。

笔试考区安排及其有关要求,详见考生报名须知(仪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www.yizheng.gov.cn/wjw)。

(4)在职人员报名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2018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前应征得定向单位、委培单位同意,前述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其中事业单位试用期人员最迟必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

仪征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如在上述规定的时限内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5)在报名阶段,如有拟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不在该岗位所列专业范围内,在2018年4月1日16:00之前,其所提供相应毕业出具的成绩单等课程设置材料,证明与拟报考岗位所列专业非常相近的,市组织和人社部门会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认定符合岗位要求并可以此专业报考该岗位的,该专业及时上网公布。

(6)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办法、程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其中,不同单位因招考条件相同而按同一岗位招聘的,岗位招聘计划核减后,相关单位招聘计划最终在该岗位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根据拟聘用人员自主选择受聘情况相应自然减少乃至取消)。有关情况,及时在仪征党建、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仪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且缴费的人员,可于4月8日09:00-16:00重新登录仪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7)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最终报名人数为该岗位招聘计划3倍及以下的,考试直接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8)享受最低生活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于2018年4月24日-25日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仪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大庆北路120号),经其审核确认后按规程办理减免报名费用手续。

(9)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及时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在2018年4月19日-21日自行登录仪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资格初审

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报名期间,市组织和人社部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关于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的咨询,确保报考咨询电话畅通。资格初审期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本简章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如报考人员对本人资格初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进行陈述、申辩,最迟不得超过4月6日16:00;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时对资格初审异议进行处理,最迟不得超过4月7日12:00。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下载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笔试

笔试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笔试主要考核专业知识。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

笔试时间:2018年4月22日上午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三)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市组织和人社部门会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确定各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该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根据“报名注意事项”中第(7)条规定,考试直接采用面试方式进行的岗位,最终报名人员即为参加面试的人选。

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由市组织和人社部门统筹负责,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其他报名者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报考条件中有其他具体要求的(如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从业、执业资格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上述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直至面试名单公布。

报考人员对本人资格复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审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市组织和人社部门进行陈述、申辩。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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