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云南大理州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医疗岗公告【招224人】
4.资格复审。考生个人信息复审时间为面试前1至2周,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和招聘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发给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则从最低控制线以上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缺额数依次递补(自行放弃面试人员需向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提交书面说明)。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招聘岗位所需要的毕业证、学位证;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证书;公民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在职人员(含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人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
报考定向招聘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人员岗位的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届时按照面试公告执行。
烈士子女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及户籍证明;大理州驻军部队军人随军家属需提供《军人随军家属申请报告表》。
5.面试组织
面试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和《大理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暂行办法》组织实施,州级岗位由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实施。县市(乡镇)岗位的面试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或实作)时,考生必须出具身份证原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和面试通知书进行复核,凡不能出示原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等额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
根据云组通〔2012〕45号文件要求,在面试(或实作)合格人员中由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加权合成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含加分)÷笔试卷面总分×100)×50%+面试总成绩(含加分)×50%
在计算成绩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按保留两位小数的计算结果代入综合成绩的计算表达式中,综合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总成绩高者胜出。
(三)体检
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州级各招聘主管部门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察
考察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五)聘用
笔试、面试、拟聘用人员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拟聘人员公示期不少于7天。经公示无异议,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州级招聘主管部门调取拟聘人员个人档案并提出招聘意见,报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办理。实行统招统分的岗位,拟聘用人员按照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在拟招聘岗位中进行择优选岗。
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工作人员,进入拟聘程序,经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办理调配手续,调入事业单位后,成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连续计算。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人员被正式聘用的,服务时间计算工龄及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按同等人员确定工资。
(六)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纪律
(一)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将进行雷同卷鉴定,被鉴定为雷同的,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遵守回避规定。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此次招聘工作由大理州纪委监委派驻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纪检监督。
八、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及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2018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执行。
(三)报考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四)笔试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可以向大理州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申请查疑。
(五)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未尽事宜请与大理州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及招聘主管部门联系。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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