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西河池市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366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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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西河池市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366人】

报考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岗位人员需参加《综合应用能力》(B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B类)两个科目测试。

报考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岗位人员需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C类)两个科目测试。

报考医疗卫生类(E类)岗位人员需参加《综合应用能力》(E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E类)两个科目测试。医疗卫生类岗位《综合应用能力》分为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6个类别的测试。报考人员根据报考岗位要求的测试方向,对应参加相应类别测试。

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报考人员携带以备使用。

2.考试范围

考试范围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见附件3)。

3.笔试其他要求

(1)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2)命题、阅卷。由人力资源和社会部统一组织。

(3)笔试成绩公布:报考人员可登陆河池人才网(网址:http://hc.gxrc.com/)查询。

(4)合格分数线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划定。

笔试成绩查询、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时间:2018年7月上旬前。

(二)面试

1.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

招聘岗位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审核,报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招聘岗位没有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将报名申请材料传真或配送给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同时,还应以电话或手机短信等形式确认。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资格审查主管部门报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后取消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下同)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记录并签字确认。

面试入围人选要核实《报名登记表》有关内容,并亲笔签名。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以实际发布的面试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2.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在河池人才网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发布面试公告时间:面试前一个星期。

3.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招聘单位将现场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2018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复审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应提供所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则上,2018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面试前3天内进行。

4.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由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确定。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面试通知书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负责发放。

面试时间:2018年7月中上旬。

5.面试方式

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或者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

各个岗位具体的面试方式以实际公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6.面试成绩

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考核人选。

(1)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岗位,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2)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的岗位,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50%+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成绩×50%。

7.面试组织管理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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