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仙居县卫生计生系统招聘公告【招70人】
为满足我县卫生计生系统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仙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仙县委办[2009]69号)规定,我县将公开招聘70名医疗卫生专业毕业生到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毕业生70名,具体的招聘职位、人数、编制性质及学历、专业要求等详见附件《2018年仙居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所有职位全部为备案员额编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为仙居生源或仙居户籍(含父母一方或配偶为仙居户籍,落户时间截止2018年4月26日)的医疗卫生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其中,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及医学影像学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户籍不限。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年龄以身份证为准,护理专业要求年龄25周岁以下(1993年4月26日以后出生),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年龄放宽到30周岁以下(1988年4月26日以后出生)。其他专业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8年4月26日以后出生)。
4、精神病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护理职位的报考人员,具有护理执业资格证书的,学历放宽到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26日以后出生)。
5、山区、边远乡镇卫生院全科定向考录职位的报考人员,具有本专业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学历放宽到国民教育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26日以后出生)。
6、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在2018年4月26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7、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仙居县卫生计生系统正式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26-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现场资格确认。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18年5月10日(考生带身份证领取)。
3、报名和领取准考证地点:仙居县卫生计生局人事科教科。
4、报名时,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生须提供身份证、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推荐表、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小二寸免冠同底彩照3张。
历届生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小二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
四、笔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2018年5月12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笔试内容与开考比例
1、笔试内容详见附件《2018年仙居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2、各职位通过资格确认人数与招聘人数按3:1比例开考,其中临床、全科、全科定向、放射及中医职位按1.5:1比例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六、体检、考察
1、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实施。笔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若出现并列分一并进入。
2、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3、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4、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该职位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一次。以后各个环节出现职位空缺,均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体检、考察结束后,招聘机关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仙居卫生网(www.xjwsw.com或wjj.zjxj.gov.cn)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制进行管理。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得参加下一年度同类招聘考试。
3、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4、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前,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变更户籍(如服务处所等)相关信息。
5、各招聘职位出现并列分,如体检、考察合格的,一并列入拟聘用人员,增加的职位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在阳光择岗前另行确定。
八、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的各类医学毕业生,要求上岗之年起3年内考取相应执业资格,3年内未能考取相应执业资格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
2、毕业生聘用后须在本县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工作5年以上(不含脱产培训时间)。定向职位招聘的人员须在该聘用单位工作5年以上(不含脱产培训时间)。
3、本次招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4、本公告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87797011 87797026
原标题:2018年仙居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仙居县卫生计生局
2018年4月10日
(责任编辑:李明)
- 2024江苏泰州市泰兴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第2批)合成成绩公示表
- 2024江苏泰州市泰兴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第2批)面试成绩公告
- 2024年甘肃金昌金川区广州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基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聘任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 2024年平凉市崆峒区西郊街道招聘社区卫生服务站公告
- 2024赤峰市肿瘤医院员额备案制人员招聘8人公告
- 2024年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双凤院区招聘34人公告
- 2025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345人公告(各单位公告|计划表|报名入口汇总)
- 2025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天津市职业病防治院(天津市工人医院)招聘26人公告
- 2025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招聘78人公告
- 2025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公开招聘4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