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陕西西安市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及特殊紧缺人才公告【招454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市人社发〔2014〕170号)和《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特殊紧缺人才实施办法》(市人社发〔2017〕338号)相关规定,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特殊紧缺人才45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6.年龄要求为18-45周岁(1972年4月12日-2000年4月11日出生),具体要求以岗位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生;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政策规定需要回避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22日18:00。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填写《西安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特殊紧缺人才报名表》,与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2018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一并发送至招聘单位的电子邮箱中。
邮件名称请写明应聘人员姓名、应聘部门、单位和岗位(例如:某某+市卫计委+西安市中心医院+急诊内科医师)。
一名应聘人员只得报考一个岗位。
经用人单位同意,也可同时接受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
由各主管部门、区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经审查不合格的应聘者,由各招聘单位通过邮件或电话的形式告知本人。
进入考试的人员名单,于4月25日前通过各单位网站公布或电话告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网上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面试、考察、公示以及聘用、试用期等阶段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安排
(一)考试方式
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区县人社局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确定考试方式。从下列四种方式中任选取一种:面试;实践技能测试加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加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加面试(成绩各占40%、30%、30%)。
(二)考务费用
考试方式中设置笔试科目的,可按规定每科收取50元(陕价费调发〔2001〕89号)。
(三)考试时间
2018年5月20日之前完成。
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方式、注意事项等由各招聘单位通过网站公布或电话告知。
(四)合格分数线
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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