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第二季度重庆市武隆区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19人】
为选拔和培养德才兼备、素质优良的高层次人才,加快武隆绿色崛起,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重庆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我区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
本次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9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重庆市武隆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具有正高级职称者可放宽至45周岁)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前一日;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7、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截止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8、自愿在武隆区服务5年及以上。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8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简章发布之日至5月1日24:00时期间(请注意:五一节假日期间仍可报名,但招聘单位不进行初审),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重庆市武隆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将《报名登记表》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大学期间各科学习成绩、各类获奖证书、专业奖学金获得情况、担任学生干部、参加社团及社会实践情况,以及经“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检索、审验的学术论文(著作)及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指定邮箱(5146563@qq.com),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武隆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和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的考生是否通过初审以电话的方式告知,请考生通讯号码正确并保持畅通,因电话号码有误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并于网上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上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
(三)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大学期间各科学习成绩、各类获奖证书、专业奖学金获得情况、担任学生干部、参加社团及社会实践情况,以及经“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检索、审验的学术论文(著作)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报名登记表》(附件2)原件、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指定地点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有工作单位的须持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参加考核。凡是资格复审合格者均进入考核环节。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对象。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及最终缴费人数一览表于资格复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公布。
五、考核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参加考核人数比例达到1:5的岗位,须在考核前进行笔试,笔试科目为《卫生综合基础知识》;进行笔试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2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若最后一名考核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考核招聘组通过与报考者面谈面试并根据其科研成果、学术论文、专业匹配、业务能力、社会实践经验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并量化计分,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或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或90分以上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说明。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参加考核人数比例须达到1:2,因报考人数较少,考核中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等额),通过票决方式,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
考核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通知书于资格复审时领取。
如有笔试环节,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30%+考核成绩×70%。如未设置笔试环节,考生总成绩=考核成绩(总成绩采用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
考生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于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公布。
六、体检
根据拟招聘岗位人数,按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由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当考核总成绩分相同时,依次按学历、职称、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人选。
体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原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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