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徽宣城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14人】
六、资格复审
按照应聘人员笔试合成成绩从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1:3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若等于或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直接确定为专业测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依笔试合成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18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8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8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或以上);退役大学生士兵应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件。
2018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待发”等相关证明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时间、方式届时请考生关注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和公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即定为专业测试人选,并上网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通知参加专业测试。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该岗位专业测试人选不再递补。
七、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2、除部分岗位采取试讲方式外,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
3、考官组成: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考官人选原则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从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考官库中统一抽调。专业测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计算成绩时,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考官平均分为该考生专业测试成绩。
4、当某岗位专业测试实到人数少于或等于该招聘岗位计划数时,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或该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合成:
1.笔试仅进行公共科目考试的岗位。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合成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笔试合成成绩×0.5+专业测试成绩×0.5。
2.笔试采取公共科目+专业科目考试的岗位。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合成成绩占60%、专业测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笔试合成成绩×0.6+专业测试成绩×0.4。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考试最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在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上公布。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笔试合成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含各科加分)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递补人员的确定照此规定执行。
九、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宣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其中,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体检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招聘各环节的结果均在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等网站上公布。其中,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有关信息,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报送相关材料到宣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8年9月30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63-3026400(市人社局事业科)
0563-3015839(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
考务咨询电话:0563-3036887(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63-3019447(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2018年宣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原标题:2018年宣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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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宣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xls
2、2018年度宣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类别表.doc
3、2018年度宣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科目类别表.doc
4、2018年宣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参考的专业目录.rar
中共宣城市委组织部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8年4月20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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