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半年重庆江津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医疗岗公告【招134人】
为加强江津区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9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1-4)。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4);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往届毕业生报考岗位要求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需在报名当日前取得(岗位另行要求的从其规定);2018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业(执业)、普通话等级证书等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须在2018年10月31日前取得;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需在2018年7月31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工作经历有关事项
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及以下单位工作过的,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退役士兵报考的,其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30日。
(四)年龄计算有关事项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30日,如“35周岁及以下”指1982年3月30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五)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报考专业。
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未纳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经培养高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属同一专业的,经审核同意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
(六)服务期限有关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人员在江津区最低服务期限为3周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周年。岗位有具体要求的按附件要求执行。未满服务期,不得向区外交流或转聘,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分网上报名(报考附件1、3)和现场报名(报考附件2、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报名。
(一)网上报名
报考附件1、3岗位采取网上报名。
1. 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8年3月30日9:00至4月6日18:00期间登录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http://www.jiangjin.gov.cn/bm/jjq_qrsj/qrsj_index.html)进入“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入口” ,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相关说明,按照说明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 初审报考资格。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应及时下载并打印本人的报考信息表,供资格复审使用。
3. 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填报报名信息后的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8年4月8日18:00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责任编辑:李明)
- 2024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面试成绩公示
- 2024下半年江苏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总成绩公布
- 2025广东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招聘公告
- 2024下半年山东泰安市新泰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面试成绩、总成绩公告
- 2024贵州贵阳市清镇市卫生健康系统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总成绩排名及体检相关事宜公告
- 2024秋季江苏南通市海安市部分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总成绩及体检考察通告
- 2024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鹤岗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岗位拟进入考核人选面试成绩公告
- 2024江苏南京鼓楼医院甲状腺外科博士后招聘公告
- 2025内蒙古赤峰市翁牛特旗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暨笔试总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公告
- 2024广东肇庆市怀集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和面试资格审核有关事项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