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苏泰州医药高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27人】
为了更好地选拔医疗卫生人才,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事业单位共4家,计划招聘27人。各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18年泰州医药高新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
3.具备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17日至2000年5月19日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⑴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⑵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⑶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⑷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18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以下简称高新区人社局)、泰州医药高新区卫生局(以下简称高新区卫生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开选岗、公示与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公告
高新区人社局、高新区卫生局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招聘岗位等相关要求及专业参考目录等均在上述指定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17日—2018年5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补报。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18年5月17日8:30~5月21日18:00。
2.报名地点: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行政楼附楼西门一楼大厅(泰州市药城大道东1号行政楼附楼)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提供报名人的报名材料和委托函外,还须提供代报名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笔试报名费100元/人。
5.报名时须按照招聘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2018年泰州医药高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填写)及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半身2寸照片3张(粘贴在《报名表》相应位置);
(2)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3)毕业证书(其中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材料),留学归国人员、赴台陆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4)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5.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根据自身条件以及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写《2018年泰州医药高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自行选择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多报,否则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生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高新区人社局、卫生局等部门对照《公告》规定和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以及《报名表》中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核合格后,现场办理报名手续。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或聘用等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考生报名时,须符合《岗位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按《2018年泰州医药高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执行。
(4)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是否核减或取消岗位计划,由高新区人社局提出意见,报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确定。调整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将在指定网站公告。被取消岗位计划的该岗位资格初审合格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2018年5月20日下午2:30 -5:30。地点: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行政楼附楼西门一楼大厅(泰州市药城大道东1号行政楼附楼)。
(5)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8年5月24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30)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报名缴费收据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存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要用到)。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考生自办理报名手续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写的电话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如因改号、停机等原因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
1.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内容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卫生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等。笔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指定网站公布,同时公布进入面试考生名单。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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