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郴州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68人】_中公网校
400-900-8885

2018湖南郴州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68人】

(三)笔试

1.笔试科目。招聘笔试科目为两科(一套试卷):《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总成绩20%)、《医学基础知识》或《护理基础知识》(占笔试总成绩80%)。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考试时限为150分钟。笔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2018年6月23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2018年7月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公布。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按招聘考试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另行公告。

3.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4.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拟聘岗位的匹配度。

5.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总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6.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综合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综合成绩排名。按照从到低分的原则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名。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市卫生计生委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指定官方网站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因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增加相应体检项目。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经招聘单位提出拟聘意见,市卫生计生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审核后市人社局指定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学历学位与专业,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或下达聘用通知,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

四、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应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招聘公告以及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计划岗位信息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3.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4.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5.实行诚信考试。建立全市统一的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解除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在招聘过程中,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其他事业单位人员的(从拟录用或聘用公示起始日计算),应如实向招聘机关报告,并终止参考行为。对已公示拟录用或聘用后放弃,以及在试用期内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2年内即2018年、2019年不得报考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6.正确对待竞争。招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取消举报人报考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5年禁考或终身禁考。同时,将情况如实通知其所在单位或居(村)委会。

7.面试后,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一律不进行递补。

8.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

市卫生计生委人事科:0735-2368332

市医学考试培训中心:0735-2350064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部门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

举报电话:市纪委驻卫生计生委纪检组:0735-2169060;郴州市卫生计生委人事科:0735-2368332。

七、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等咨询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8年郴州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8湖南郴州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2018湖南郴州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doc

2018湖南郴州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责任编辑:李明)

直播公开课
网校师资
会员免费专区
会员特惠专区

日利奇之5-20下,学生用户胡

  • 年度会员年度会员 ¥68
  • 终身会员 ¥198
尊享12大会员特权
  1. 好课免费

人工咨询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900-8885

课程咨询请按1
售后服务请按2
9:00-21:00 节假日不休

商务合作

企业微信

微信扫码添加

考编考证必备小工具
中公网校小程序
精选免费公开课
中公网校视频号
中公教育官方网课平台
中公网校极速版APP
资讯答疑试题
中公网校公众号

Copyright©2000-2023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218183号-41 京ICP证16118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0664号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