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苏省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31人】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另行安排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前,在职人员必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七、公示和聘用
1.对拟聘人员名单,在无锡市高新区(新吴区)政务外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无锡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拟聘用人员应在收到录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进编手续,逾期未办理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日期前签订聘用合同或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服务期为三年,试用期包含在服务期内。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则取消聘用资格,由聘用单位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重新自主择业。
3.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个人放弃资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八、信息发布
招考岗位、招考条件等有关情况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无锡人事考试专栏:http://lss.wuxi.gov.cn/ztzl/wxrskszl/index.shtml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政务外网:http: //www.wnd.gov.cn
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信息仅在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政务外网上公布。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新吴区纪委、监委:12388
新吴区人社局:0510-81891583;
新吴区民政卫计局:0510-81890991。
本公告由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民政和卫生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0-81890984
原标题:2018年新吴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公告(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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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民政和卫生计划生育局
2018年4月28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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